基本信息
性        别:
出生年份:
1976
从业机构: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证件号码:
11101200310218597
联系电话:
189****5651
电子邮箱:
18911475651@189.cn
个人简介

1997年6月毕业于青岛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同年分配至青岛市黄岛区计划统计局,后转至某外资企业任职;2000年,任职于中国联通;2001年至今,在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历任律师助理,执业律师,金融三部、公司三部、房地产部主任,合伙人,2010年因德衡集团筹办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改注册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ECLA律所联盟副秘书长。2003-至今连续多年优秀律师,司法行政先进个人。

项目经验

宋振伟律师目前致力于房地产开发、纠纷处理、项目运作和融投资领域,对房地产开发各流程中的法律问题及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整体法律服务有一定的研究,侧重于项目整体开发、重大项目建设、老城区搬迁改造、土地规划储备和项目收购/转让和重组等方面,其提供服务的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或房地产公司(含其相关项目)主要有: 青岛地铁建设工程指挥部(地铁项目)、青岛新机场建设指挥部(机场项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多个啤酒厂改造项目)、现代造船(胶南基地项目)、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地区法律事务)、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中海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海地产青岛地区法律事务)、万科企业有限公司、鲁商集团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凯悦酒店项目)、宝龙集团(青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世纪广场有限公司(万丽海景项目)、青岛啤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建设集团公司、山东万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金海顺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新万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金梦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照艾菲尔置业有限公司等。 宋振伟律师在为政府机关等提供顾问服务和其他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和法律实践经验,其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各类政府、机关主要有: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城市园林局、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青岛市市政公用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李沧区发展和改革局、济南军区某部队等。 宋振伟律师擅长金融业务,并富有运作金融、房地产衍生类项目的经验。其在金融法律相关领域从业多年,参与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贷、信用证、票据、不良资产处置等各类法律非诉讼业务、诉讼案件数百起,涉案标的数百亿元。其中不乏成功处置了如PPF下属投资公司与湖北某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案,ORIX下属投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的潍坊新力克集团有限公司案等重大案件。其在不良资产规模化处置阶段是国内较早能够带队独立完成大型资产包交易全部业务的律师,成功操作多个规模性资产包交易,担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对外整体处置多个资产资产包,东方、信达、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委托收购工商银行资产,渣打银行、GE金融公司、产业银行和华仁投资、新韩银行等多个国外投行在国内收购资产包的整体交易顾问律师等。同时与多家投资公司或投资银行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并深入参与多家信托公司的业务。

教育背景
1993-1997青岛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社会职务
双瑞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律协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
工作地点

主要工作区域:山东-青岛-崂山

具体办公地点:青岛市香港西路2号34层